机构设置
一、部门领导
干部人事处处长-陈妙娜,干部人事处副处长-史阳阳,办公室:敏行楼1605干部人事处处长办公室。
二、内设科室
(一)干部师资科工作职责:
1.协助上级领导完成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研究与制定。
2.协助上级领导完成干部梯队搭建、干部选拔聘任工作。
3.负责落实岗位设置与编制管理工作。
4.负责人事数据对外报送工作。
5.负责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6.负责外聘教师、客座教授聘用审核工作。
7.负责教职工岗前培训、入职培训等各项培训工作。
8.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和聘用工作。
9.负责教职工劳动合同签订与管理工作。
10.负责教职工学历研修深造、访问学者相关工作。
11.负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12.负责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共作。
13.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二)人事事务科工作职责:
1.负责教职工信息整理及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教职工离职、转岗、试用期管理工作。
3.负责教职工户口迁移、档案挂靠等工作。
4.负责教职工开具在职证明、收入证明等工作。
5.负责各类评优及表彰工作。
6.负责部门用章管理工作。
7.负责教职工社保公积金缴纳、社保补缴、公积金年度汇算调整等五险一金工作。
8.负责教职工补充商业保险相关工作。
9.负责教职工生育津贴等福利工作。
10.负责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仲裁等员工关系工作。
11.负责教职工考勤、请销假备案等工作。
12.负责教职工薪资管理及日常工资核算、发放工作。
13.负责教职工绩效考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