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体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时间:2023-05-19 点击:

教育学院体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一、体育器材验收入库

1.对新进的器材须核对凭证。

2.检查器材的数量与质量,发现问题及时与实验实训中心联系。

3.登记入册。

二、体育器材帐务管理

1.做到入库登记,帐务相符。登记每件器材的进出时间,做到“帐帐相符”.

2.器材损坏、报废及时登记备案。

3.每学期初、末各清点一次,做好帐面记录。

三、器材的保管与维护

1.合理分类、存放整齐,做到取用方便,科学管理。器材储藏应保持整齐清洁、通风干燥,做到六防(防火、防潮、防盗、防腐、防尘、防毒)。

2.每周检查器材,发现问题及时报备实验实训中心。

3.对需要维修、保养的器材应采取措施及时维修保养.

四、体育器材的出借与回收

1.体育器材仅供本校教学、训练使用,一般不得对外借用。特殊情况须经教育学院批准方可借出,归还时如发现损坏,应视具体情况照价赔偿。

2.借用者必须填写借用单,使用人签名,实验实训中心批准,才可发放器材。

3.体育课教学所使用器材由各班体育委员按规定到器材室领取器材,课后立即收回清帐。

4.各训练队、俱乐部日常训练所使用器材,由负责教师提交器材申请单,方可出库领取,学期末负责教师需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交回器材室,对损坏和丢失器材做好登记。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教育城新坡路1号   电话:(0759)3263610(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