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动态

就业动态

当前您的位置: 学院首页 > 招生就业 > 就业动态 > 正文

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6-10 浏览次数:

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部分用人单位为了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千方百计在劳动合同中设立种种陷阱,侵害大学毕业生的合法权益。而劳动合同只有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难以真正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那么,大学毕业生在应聘和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注意一:用人单位的合法性

按照劳动法律,用人单位应当是经过合法登记或备案的单位。非法用人单位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大学毕业生在求职应聘时对此应加以注意,查证招用人员的单位是合法的,以免被类似“黑砖窑”的非法单位欺骗。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查看用人单位是否经过法定部门登记、备案以及注册登记、备案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份无效合同。

注意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

用人单位应当与大学毕业生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首先必须是合法的,不能违法,否则是无效的。劳动部门制订了劳动合同范本,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适当增减。

但是以下内容是劳动合同必须包括的: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大学毕业生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上述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大学毕业生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注意三:合同条款应明确细化

有些用人单位,为了在人才市场上招到自己需要的人才,在劳动合同中将工资定得似乎很高,应聘者上班后才发现,劳动合同中的工资不是标准工资,是总的收入,这样一来,大学毕业生的加班费、奖金等都没有了。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应该是标准工资,指正常工作时间内的正常劳动应得的报酬,而不包括加班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等内容。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大学毕业生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的劳动报酬要明确、具体。

劳动报酬问题是劳动合同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报酬,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大学毕业生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