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名额分配结果,我院在对国家奖学金进行第二批评审后,有1人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重复,现对缺额进行递补。
我院评审工作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对申请同学的家庭经济状况、思想道德、学习成绩等具体指标进行考核,经评审小组审核,拟推荐陈洁莹同学参评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8日。
如对上述推荐人选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美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不受理匿名信和匿名电话。
受理部门:美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9-3263856
电子信箱:myxgb2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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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