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寒假“回访中学母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校发〔2023〕115号)、《关于开展2024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校团委发〔2023〕28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拟表彰的2024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团队、组织单位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0日(共三天)。
在此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或实名邮件的方式向校团委如实反映。反映者须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告知学院、部门、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和反馈情况。
受理联系人:许欣萍
受理地点:校团委办公室(新湖校区青藤馆208)
受理邮箱:yuantuanweisjb@163.com
共青团欢迎光临九五至尊517888委员会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