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是学校党委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服务学生工作队伍的职能机构,其主要下设部门及职责分别是:
一、学生管理科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要求,负责学生管理相关文件或资料的起草、发放、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2.负责学校学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等评审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新生入学报到和毕业生离校工作,牵头组织新生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
5.负责学生学费催缴。
6.负责全校学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查询、证明、转递等工作,毕业生档案转递去向查询、学生遗留档案查询。
7.做好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思想政治教育科
1.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制度、计划的起草、修订和落实。
2.负责大学生思政教育思想状况调研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网络思政教育(易班)等相关工作。
3.负责学生评优推荐、申报和宣传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学生思政教育活动。
5.负责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培训、管理、考核和晋升等工作。
6.负责运营学生工作处网站、公众号等。
7.负责处内会议的组织、会议记录和宣传报道等。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心理健康咨询中心
1.负责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的管理与协调工作。
2.负责学生个体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
3.负责春秋季心理普查。
4.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程。
5.负责心理危机干预。
6.负责指导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建设。
7.负责心理健康知识宣传。
8.负责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9.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心理协助会的管理。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负责贯彻和落实国家、广东省及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措施。
2.负责为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供政策咨询和数据、材料支持。
3.负责全校学生勤工助学的组织及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开发、酬金核算。
4.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认定、建档、困难补助等工作;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学费减免等工作;奖(助)学金的评审、申报、发放等工作。
5.负责加强对受资助学生的教育,树立受资助学生典型,提高资助育人效果。
6.落实上级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学生资助工作。
五、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1.负责审核学生入住申请,统筹安排入住事宜,与学生签订住宿协议,学生休学、退学、毕业等学籍变动时,及时办理退宿手续。
2.负责学生公寓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设立电话、意见箱等,接受学生的投诉。
3.负责受理学生公寓突发公共事件,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及时处置各种安全隐患,做好记录和归档。
4.负责学生在公寓行为管理,做好公寓违纪教育工作。
5.负责学生公寓文化建设。
6.负责制定、完善学生公寓管理相关制度。
7.落实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校友工作办公室
1.负责建立校友数据库,深入挖掘优秀校友工作。
2.负责校友日常联络与走访来访接待服务工作。
3.负责地方校友会成立活动策划及实施工作。
4.负责制定校友会各项管理制度,推动校友工作队伍建设工作。
5.负责举办特色校友活动工作,做好特色品牌建设。
6.负责运营规范管理校友会官网、微信号等新媒体平台管理工作。
7.负责协助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