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基本政策
(一)助学贷款政策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6年确定;利率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执行;还本宽限期为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资助。
(二)助学贷款对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对象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2022年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并入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以上高校在读的其他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3.学生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三)申请流程
1接到录取通知书的大学新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注册并按指引填写相关信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未经预申请的学生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并个人承诺。
2.首次贷款学生(含高校录取新生和高校在校学生)携带申请表、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和身份证明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前往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签订借款合同。
3.续贷。我省已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远程续贷办理,续贷学生可自行选择远程续贷和现场办理两种模式。远程续贷办理流程:通过电脑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信息-提交续贷申请-学生核实个人信息--选择办理模式(选择“线上签订合同”)-合同信息确认-身份认证--确认提交-接收回执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