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和《欢迎光临九五至尊51788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校学发〔2023〕32号)文件精神,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学院认定小组进行审核,现对通过学院审核的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将推荐至学校复核认定。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2023年9月27日(3天)
如对困难认定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管理学院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不受理匿名信和匿名电话。
受理单位:管理学院
联系电话:0759–3263732
电子邮箱:glxy1826159712@163.com
附件:管理学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名单汇总表
管理学院
2023年9月25日
初审:徐美杏
复审:吴国洪
终审:唐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