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调课管理办法
广寸[2009]号
为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贯彻我院教学工作“三级责任制”,强化教研室和系(部)管理职能,对学期中途发生的调课(停课、补课、代课)等事项实行系(部)批准、教务处备案制,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调课管理
(一)无须履行调课手续的调课
1.国家法定节日调课。国家法顶节日不上课,教师可在教学进度表中注明国家法定节日时间,但须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完成教学任务。
2.全院性大型活动调课。全院性大型活动的调课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二)必须履行调课手续的调课
1.部门的公务活动(出差、会议等)需教师调课。
2.教师个人因事、因病须调课。
二、调课审批
(一)因公调课
1.院、系(部)的公务活动指学院上级部门明文规定必须派教师参加的会议等活动,应尽量避免公务活动与教师上课发生2。
2.院、系(部)的公务活动调课须凭公务活动函(文)件或通知,教师所在系(部)负责人批准,并填写《教师(因公/私)调课审批备案表》。
(二)因私调课
1.调课原则
(1)因病不能按时授课者;
(2)家中直系亲属因病确需教师占用授课时间去照料或探望者;
(3)因其他不可抗拒的突发意外原因不能按时授课者。
2.请假及批准程序
(1)符合因事/病调课原则者,应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安排妥当补课/代课事宜,填写《教师(因公/私)调课审批备案表》,经教研室和系(部)主任批准后方可实施。
(2)对可以预期的法定休假,教师个人和有关系(部)应以不影响教学为前提,事先做好教学衔接,妥善安排好教师的法定休假。
(3)如因病或其它紧急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则应于授课前电话告知系(部)领导,事后凭医院证明、病历或其它情况紧急证明材料补办补课/代课审批手续。
3.考核
(1)课表一经排定,教师应从教学大局出发,各系(部)领导要严格把关,严格控制各种调课,避免停课空堂现象,杜绝因个人事务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发生。
(2)教师事/病假调课记录(国家法定休假如产假、婚假、丧假、工伤等除外),纳入个人学期绩效考核范围。具体办法由人事部门制定。
(3)未经批准擅自调课或调课安排失当的一律按教学事故处理。
三、系(部)责任
(一)批准教师请假的系(部)应安排哈派补课或代课事项,并将停课和补课/代课方案及时书面通知学生所系(部)负责人,由学生所在系(部)负责及时通知全体学生;对临时电话告急请假,系(部)负责人应在上课前及时做出安排,并视情况采取补救措施,妥善安排好教学事宜,并将情况通报人事部门和教务管理部门。
(二)《教师(因公/私)调课审批备案表》于调课实施前送教务处备案。
(三)系(部)按学期将本部门教师(因公/私)调课统计结果报人事部门和教务管理部门。
四、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
五、本办法从2009年9月起执行,原相关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