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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文件—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开展教师教研活动
发布时间:2023-10-1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2023年10月10日下午14:00,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在博学楼569室举行教研活动,本次教研活动的主题为“解读《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财政部8月21日印发的文件”,本次教研活动由郑喜燕和袁智勇共同主持。

在本次教研活动中,郑喜燕首先介绍了规定出台的背景:一是贯彻了党和国家战略部署,服务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二是加强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服务相关会计实务需求;三是推进创新研究,服务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建设。

其次,进一步介绍了规定包含的主要内容:一、适用范围;二、数据资源会计处理适用的准则;三是列示披露要求以及附则的相关规定。以数据资源会计处理适用的准则为要点,郑老师提到《规定》明确现阶段数据资源会计处理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并按照会计上经济利益实现方式,进一步细分为“企业内部使用的数据资源”和“企业对外交易的数据资源”两类;明确两类数据资源在确认、初始计量、后续计量、收入确认等环节应当遵循的具体准则。

最后,郑老师深入分析了规定出台后可能产生的影响:一、是破解数据资源“入表”痛点,旨在解决实务中对数据资源能否作为会计上的资产确认、作为哪类资产“入表”的疑虑,并明确计量基础。对实务中反映的成本构成、使用寿命估计等重点问题细化指引,规范和推动企业准确执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二、是有利于提高企业在数据资源投入的积极性。三、是增加财政收入。四、是为数字经济注入新动能。

在教研活动的最后,各位老师就规定出台会给我们教学带来哪些变化和围绕企业数据资源管理哪些内容值得研究等问题进行了积极的讨论,教研活动在热烈交流的氛围中落下帷幕。

初审:薛铃琦

复审:杨国臣

终审:韩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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