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

作者: 初审: 复审: 终审: 时间:2024-03-1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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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支持、推进民办教育科研工作,发挥科研引领、学术支撑作用,促进各级各类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申报工作将于近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3月12日—4月19日

二、申报方式

(一)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采用推荐和评审制,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员可直接申报,非会员须通过所在地区民办教育协会推荐申报。课题申报数量采用限额制,原则上,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员最多可申报5项,非会员最多可申报3项。

(二)课题申报人请仔细阅读《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认真填写《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2024年度)申请书》(附件2),欢迎光临九五至尊517888最多申报3项,由科技处将通过推荐的申报课题材料统一整理盖章报送到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秘书处。

三、选题要求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选题建议重点围绕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如何高质量、特色发展为主题,提倡民办学校举办者、办学者与一线教师等相关人员以学校(机构)为基本研究单位,为解决与其办学、教学、育人实践等紧密相关的现实问题与未来发展问题开展研究。课题名称和具体研究内容由申请者自行设计。

四、支持奖励

根据需要,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将通过召开现场会、选派专家指导等方式,对立项课题研究工作予以支持。对结题鉴定为优秀的课题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奖励性经费支持。

五、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有效组织研究团队、调动各种资源开展研究的能力;申请人应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功底,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成果。须征得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三)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课题。为确保课题研究的创新性与课题研究成果的独立性,申请人不得以其他已立项或待立项课题在我会进行重复申请。有在研协会课题尚未结题的,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参加此次申请。课题立项后,课题负责人不允许变更,课题组成员变更原则上不能超过1/3。

(四)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应具有相应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力量,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六、完成时限

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完成时限为1-2年,有特殊情况的可申请延期1年。

七、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请书文本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纸质版申请书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一式三份,其中签字盖章原件份,复印件一份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新湖校区敏行楼1609科技处办公室。电子版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电子版(word版本和pdf版本)、课题推荐汇总表(可编辑的电子版),文档名称统一为学校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发送至科技处邮箱zjkjxykjc@126.com。

(二)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4月19日。请各申报人务必按期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人

科技处:龙老师,马老师

联系电话:0759-387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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