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湛江市非资助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初审: 复审: 终审: 时间:2023-05-08 点击数:

学院部门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资源环境、人口健康、安全生产等社会民生科技进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推进我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支持“双十”产业集群发展。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湛江市非资助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湛江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网址:http://pro.sti.gd.cn/zj)自行申报,经审核、评审等程序后择优立项。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属于鼓励发展的科技领域。

(二)申报单位须为湛江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

(三)申报单位须具备实施申报项目的基础和能力,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进行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提供查新报告、项目申报承诺函(见附件2)等材料。

(四)项目一经立项,系统将按照申报书填报内容生成合同书,签订合同时原则上不可修改调整。

(五)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不得申报;本次新申请项目和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合共不得超过3项。

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逾期超过1年,不得申报。

3.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不得申报。

4.市直单位申报项目未经本单位推荐的,县(市、区)单位申报项目未经主管部门推荐的,不予受理申报。

5.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新增经费要求不低于0.5万元。

综上,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三、申报程序

(一)注册申报。首次申报人须在管理平台进行个人注册,待系统审批通过后,填报项目申报书,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湛江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1)。已注册的申报人和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资料提交。申报人通过湛江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经学校和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此时项目状态为“请交纸质材料至窗口受理”),打印并胶装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包括可行性报告、查新报告、项目申报承诺函及系统上传的其他材料),一式1份报送新湖校区敏行楼1609科技处办公室。

四、申报时间

(一)欢迎光临九五至尊517888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36月1517:00

(二)欢迎光临九五至尊517888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73中午12:00。

五、注意事项

1.查新报告,各查新机构出具报告时间需3-5天,所以请大家抓紧时间进行查新。

2.项目申报承诺函,因为需要盖学校公章,统一走超融合流程,请各申请人于20236月7日中午12:00前将本人亲笔签名的承诺函纸质版,交至新湖校区敏行楼1609科技处。超过截止时间概不处理,请大家理解配合。

3.请申请人在提交申报书后随时关注系统变化,一旦出现“请交纸质材料至窗口受理”字样请及时打印,为学校后期统一盖章预留足够时间。

4.学校法人证、资产负债表,请申请人联系龙老师获取,该资料概不外传。

5.书面申报材料请在202373中午12:00前交至新湖校区敏行楼1609科技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老师/马老师,联系电话:387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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