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作者: 初审: 复审: 终审: 时间:2023-03-21 点击数:
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展示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省先行先试、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在去年成功举办“五破五立,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3年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教研机构教研员,各级政府督学等。
二、征文主题
围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主题,从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改革学校评价、改革教师评价、改革学生评价、改革用人评价等方面深入思考研究,展现积极探索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三、作品要求
(一)征文内容必须符合《总体方案》精神,既可以谈认识体会,也可以介绍思路举措、做法经验等。
(二)题目自拟,字数不超5000字。
(三)报送的征文须进行查重(查重率不超过30%),确保原创性,严禁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已在公开刊物发表的作品、报送过的典型案例不予参评。
(四)征文纸质版要求A4纸1份,征文首页注明文章标题、作者、职称/职务、工作单位、单位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具体格式参考征文样式(见附件),作者信息不全的不予参评。
四、征文评选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地各校选送的征文进行评选。最终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征文若干篇、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同时,遴选部分优秀征文在《广东教育》《师道》等杂志上刊登,或在“广东教育”“广东教育传媒”微信公众号、南方教育网等媒体推送,并视成果质量结集公开出版。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将此次征文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推动《总体方案》落实落地的具体举措,认真组织、精心遴选、确保质量。
(二)欢迎光临九五至尊517888不超过5篇。未经高校统一报送的视为无效作品。
(三)请将征文电子版(word 2003及以上版本)名称格式统一为:作者姓名+工作单位。以“姓名+教育评价改革征文”为文件名标题,于2023年6月2日前一并发送至邮箱zjkjxykjc@126.com。
联系人:马老师,0759-387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