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湛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入库的通知
作者: 初审: 复审: 终审: 时间:2022-11-17 点击数:
各学院、部门:
为做好2023湛江市科技计划项目入库工作,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科资字〔2022〕1309号)文件精神,启动征集2023年湛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入库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入库项目研究内容需符合以下六个类别:
(一)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及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结合我市综合区域创新能力各项指标,按照扬长补短强弱项的原则,着力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不断提升企业技术研发和创新组织能力,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围绕区域优势特色产业,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不断完善孵化育成体系;不断支持优化科技金融服务环境,推动科技金融产业深度融合。
(二)引进重大科技创新资源。围绕科技发展重点方向和优势特色产业,以补充和完善高端创新资源为目标,引进重大科技平台、创新项目和创新人才等创新资源,承接国家、省和市的重大科技任务,加快补齐科技创新短板,着力增强地方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三)培育和提升高新区核心竞争力。加强对创建国家级高新区工作的统筹和指导,支持加快推进粤东西北创建国家级高新区,促进区域创新资源和新兴产业加速汇聚;支持高新区建设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等重点产业平台建设;支持建设省级高新区,加快“以申促建”,支撑引领地方创新驱动发展;支持高新区开展高层次管理人才培训,以新经济理念推进高新区发展。
(四)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能力提升。支持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聚集创新要素加强园区建设,开展科技成果示范,吸引农业创新型企业落地园区发展;支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培育创建;支持产学研合作创办地方农业科技创新平台,支撑我市产业发展。
(五)支持科技特派员对接帮扶镇村。引导科技特派员团队深入重点帮扶镇村,开展科技服务全链条覆盖的对接帮扶,示范推广适用技术成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结合我市发展需求,引进相关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和技术成果落地转化,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
(六)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围绕科技服务能力提升,支持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湛江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星创天地”等科技服务机构能力提升,做好地方科技战略研究、科普推广、科技创新统计和监测、科技管理服务培训等工作,不断提升我市科技管理部门和科技服务机构的能力和水平。
二、征集方式及要求
本次征集入库采用线下入库方式,申报人填写《湛江市2023年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入库申请表》(附件1)、申报单位审核、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流程入库。本次项目征集入库是项目储备环节,入库项目作为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储备项目,如本次没有入库,将不具备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资格。入库项目正式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时申报单位、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信息不能修改。
三、征集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申请负责人将纸质版的《湛江市2023年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入库申请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报送新湖校区敏行楼1609科技处,统一用A4型纸张打印,同时把电子版发到科技处邮箱:zjkjxykjc@126.com。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5日下午17:00。逾期不报,不予受理。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入库总数不超过3个项目,企业的入库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含湛江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入库项目)
(二)同一申报单位的同一入库项目不得多头入库;同一项目内容已获得市级(含)以上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原则上不得入库。
(三)企业有项目逾期1年以上未验收结题或未经市科技局批准延期的不能入库,事业单位有项目逾期1年以上未验收结题或未经市科技局批准延期的,该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