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现将申报湛江市科协2022年度学会学术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一)履行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促进科学决策方面
1、2022年中国科协“海智计划”广东(湛江)工作基地招才引智项目对接会
项目内容:围绕我市技术、人才和项目发展需求,与国外和港澳台有关机构和专家对接沟通,召开对接会,通过报告、路演、现场对接,签定合作意向和协议,为湛江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人数规模约100人左右。
项目数量:1项
经费额度:2万元
项目周期:2022年11月30前完成
申报对象:各海智工作站、高校科协
2、“海智计划”交流活动
项目内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整合资源、加强联动,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拓宽海外招才引智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招才引智活动,形成民间科技交流合作更大的合力,提升“海智计划”的工作效能,为湛江加快推进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做出贡献。人数规模约100人左右。
项目数量:3项
经费额度:2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2年11月30前完成
申报对象:各海智工作站、高校科协
3、举办第五届湛江科技智库论坛
项目内容:举办第五届湛江科技智库论坛,围绕我市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开展前瞻性、基础性战略研究,为科技和产业重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为行业企业制定发展战略和规划,征集决策咨询论文并编印成册,为市委、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决策咨询参考,会期半天,人数规模约150人左右。
项目数量:1项
经费额度:4万元
项目周期:2022年12月30前完成
申报对象: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
(二)履行为科技工作者服务职能方面
4、举办2022年湛江市学会工作现场会
项目内容:承办2022年湛江市科协学会工作现场会。总结2021年、部署2022年学会工作,表彰2021年度学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场参观考察先进学会。会期1天,人数规模约90人左右。
项目数量:1项
经费额度:2万元
项目周期:2022年6月中旬前完成
申报对象:先进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
5、组织开展省学术活动月学术交流活动
项目内容:根据《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重点学术活动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发挥科协大团体、大联合、大协作的优势,开展学术报告、学术论坛、专题研讨、学术沙龙、科技成果展示等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活动资助市级学会、高校科协、县(市、区)科协开展省学术活动月学术交流活动。人数规模约80人左右。
项目数量:10项
经费额度:0.5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2年10月中旬前完成
申报对象: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县(市、区)科协
(三)履行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职能方面
6、开展院士论坛活动
项目内容:根据《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资助新成立学会管理办法》和《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重点学术活动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资助市级学会、高校科协、县(市、区)科协开展乡村振兴、创新驱动、建设现代化区域性海洋城市等论坛或大型学术交流活动,申报单位需1名以上院士和2名以上市外专家到我市开展创新驱动活动。人数规模约150人左右。
项目数量:2项
经费额度:5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
申报对象: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县(市、区)科协
7、新建市级学会和新建科技服务站开展创新驱动活动
项目内容:根据《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资助新成立学会管理办法》和《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市级学会建立科技服务站工作的意见》,支持新成立的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学会开展学术及创新驱动活动,鼓励学会新建科技服务站,各自邀请2名以上市外专家到湛江企业、乡村或乡镇卫生院开展创新驱动活动。新建学会科技服务站的市级学会要填写提交《湛江市建立学会科技服务站备案表》(附件4)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给市科协学会部备案。人数规模约100人左右。
项目数量:2项
经费额度:1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
申报对象:新成立的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学会、新建学会科技服务站的市级学会
二、申报要求
(一)本项目严格遵循《湛江市市级科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有关规定开展,采取公开申报、审核立项、专家评审、网上公示、项目下达、结题验收、绩效考核的管理流程。
(二)申报单位必须是项目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科技专业水平。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三)项目受理后由市科协学会部进行材料审查,对不符合项目内容及申报主体要求、目标不明确、一题多报、填报漏项、填报内容过于简单、已获得市级专项资金资助等申报项目的不予立项。
(四)科普经费活动项目不得列支以下费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出国和业务招待支出;土建工程、办公设备设施的维修改造及购置支出;罚款、还贷、捐赠、赞助、礼品和对外投资支出;与申报项目无关的其它支出。
(五)为保证本次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项目申报后至经费资助前,申报单位及项目的负责人和参与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评审组专家或邀请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
(六)申报项目要求在2022年内启动,在项目周期内实施,项目实施严格与《湛江市科协科普经费活动项目申报表(学术类)》(附件2)一致,并于项目完成后30天内向市科协学会部报送《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总结报告(学术类)》(附件3)(含项目发票复印件等有关材料)。
(七)凡在项目申报、实施及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规使用经费者,即撤消立项,暂停资金支付,依法追回已拨付的财政资金,予以通报,并在3年内取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的申报资格。
三、申报材料
(一)《湛江市科协科普经费活动项目申报表(学术类)》;
(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申报单位为社会组织);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申报单位为企事业单位);
(四)申报项目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
以上材料一式四份,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于2022年5月5日前报送至新湖校区敏行楼1609科技处办公室,电子版《申办表》发送至科技处邮箱zjkjxykjc@126.com。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387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