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初审: 复审: 终审: 时间:2022-03-03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2〕13号)及《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有关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必须是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校院级党组织副书记、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每名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
(二)学校限报2项。项目申请人于2022年3月13日前将《教育部2022年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1)发送至科技处邮箱:zjkjxykjc@126.com。科技处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限额予以推荐。
(三)通过评审推荐的两名项目负责人请于2022年3月18日前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完成申报工作,逾期省教育厅将不予在线审核确认。
二、教育部申报网页
教育部社科司有关申报通知请登录教育部官网社科司网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查看。
联系人:龙老师,联系电话:387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