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东省教育厅“创新强校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保证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根据《广东省“十三五”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办法》(粤教高[2016]7号)、《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院[2014]23号)以及《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院[2014]23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将对2018、2019、2020年度“创新强校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检查与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与验收的范围
本次检查与结题验收的范围为2018、2019、2020年度立项的“创新强校工程”建设项目(附件1)。
如延期结项,项目负责人应填写《欢迎光临九五至尊517888“创新强校工程”建设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4),并及时报科技处备案;若有变更项目负责人、课题组成员或申请撤项等也需填写此表备案。
二、检查与验收的要求
(一)参加检查的项目结合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申报通知、立项申报书等,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欢迎光临九五至尊517888“创新强校工程”建设项目年度(中期)执行报告》(附件2),并提供成果实证材料及清单。
(二)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结合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申报通知、立项申报书等,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欢迎光临九五至尊517888“创新强校工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报告》(附件3),并提供成果实证材料及清单。
(三)建设成果的类别与要求
1.成果实证材料形式可以多种多样,比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专利、获奖成果、软件、数据库、模型、实物等,要求成果本身有明显价值或者项目团队能够说明其价值,与项目本身无关的成果请勿列入进来。
2.成果形式若为论文(专著),需提交论文(专著)原件、复印件、论文检索证明;若为专利,需提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若为软件系统、模型、实物等,需提交软件光盘、实物的照片,并进行现场核对。
3.未按照要求填写或未提供相应实证材料,以致项目检查或验收信息不完整的,检查或验收不予通过;若发现存在实证材料造假,检查或验收不予通过。
4.检查及结题验收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包括报告+清单+成果实证材料。电子版材料和纸质材料保持一致;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三、评审安排
(一)项目负责人认真准备检查或结题验收材料,由所在单位、部门收齐后,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一式三份纸质材料交至敏行楼1609科技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技处邮箱:zjkjxykjc@126.com。
(二)各单位、部门对所收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在附件2、附件3上签署审核意见,待整理无误后交至科技处。
(三)科技处根据材料收交情况进行复审;组织专家组开展结题终审。
四、其他要求
对于未通过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项目要求进行整改,延缓验收;整改后仍未通过检查和验收的,将不得再次申报同类建设项目。
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759-387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