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欢迎光临九五至尊517888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校教发〔2021〕16 号)等文件精神,学校按规定对2023届本科生及陈咏逸等四名往届生进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现将授予学士学位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若对授予学士学位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公示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实事求是,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6日
受理部门:教务处
受理地址:新湖校区博学楼1楼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联系电话:0759-3263859
联系人:吕老师、苏老师
附件:1.2023届本科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2.陈咏逸等四名往届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欢迎光临九五至尊517888教务处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