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校级质量工程和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拟立项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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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及省级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要求,经教务处审核、聘请校外专家评审、主管校长批准,拟立项129项。现将2021年校级质量工程和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拟立项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27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部门对拟立项项目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注明联系方式。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教务处
联系人:童洁
联系电话:0759-387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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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