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欢迎光临九五至尊517888将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和省级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内容
1.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校企联合实验室。
3.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
4.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
5.课程教研室。
6.未来技术学院。
7.现代产业学院。
8.专项人才培养计划。
9.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该类别不参加此次申报,以《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要求为准,详见/jwc/info/1078/1899.htm)。
各类别项目申报内容详见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21〕8号)中的《2021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立项指南》。
二、校级立项名额及推荐名额
校级立项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决定。
省级推荐名额,欢迎光临九五至尊517888推荐限额为7项,其中教改限额4项,其他项目限额3项。
三、推荐范围及立项条件
(一)省级项目推荐范围
1.近2年立项的校级同类别建设项目(得到学校政策和资金支持);
2.本次申报校级项目;
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申报项目。
(二)立项条件
项目前期建设已经取得一定成果并具有实际应用价值,有必要继续予以推进。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推荐:
1.近3年来(自2018年9月1日起计,下同),所主持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按文件要求应参加但未参加省级验收;
2.所主持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在 2019 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在2020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
3.所主持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尚未校内结题再次申报同类别项目;
4.2021 年申请同时主持多个类别项目;
5.不具备副高级或以上职称(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除外);
6.发生师德师风问题或教学事故等应予限制立项的情况。
7.项目与以往立项的省质量工程立项项目(目标和内容)高度相似或相近的;
8.学校已有相同或相近项目现再次重复申报的。
四、申报、推荐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校级项目申报
1.个人网上申报和学院审核(2021年11月15日前)
(1)申报教师填写相应类别任务书(附件2),并于11月15日前在网络教学平台的“教科研平台”提交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操作指南(教师用)》,注意选择相对应项目类别。
(2)二级学院(部门)于11月15日前在“教科研平台”完成项目的在线审核(审核操作详见附件4),同时将推荐项目纸质版申报书(一式2份)和推荐汇总表(附件5,一式1份)于11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科,电子版(推荐汇总表)发送至邮箱:zkjypgk@163.com,以“学院(部门)+质量工程项目推荐汇总表”命名。
2.学校评审(11月30日前)
教务处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
(二)省级项目推荐办法
1.往年已经立项的项目,如需申报此次省级项目,请填写附件6.申报书,于2021年11月15日前提交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三份)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kjypgk@163.com,以“姓名+项目类别+质量工程项目推荐”命名。
2.此次申报的校级项目、《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申报项目、往年已经立项同时申报此次省级推荐项目的,将一起参加专家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决定最终推荐名单。
联系人:陈蕾、童洁,电话:0759-3871912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任务书(校级)
3.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操作指南(教师用)
4.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审核操作指南(学院(部门)用)
5.欢迎光临九五至尊5178882021年度质量工程项目推荐汇总表
6.任务书(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