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疫情期间对跨境远程文凭证书特殊认证规则的公告
作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初审:黄韵俏 复审:黄艺 终审:黄杰翔 时间:2023-02-12 点击数: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跨境远程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暂不在我中心认证范围内。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我中心坚持把留学人员的健康和安全放在首位,对于受疫情影响,被迫选择通过在线方式修读部分或者全部课程的留学人员,在满足国(境)外高校规定的学位授予条件后,其所获得的学位可以获得正常认证。目前,主要留学目的地均已开放边境,国(境)外院校全面恢复线下授课。国家卫健委宣布自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我国疫情防控也进入了新阶段。为切实保障广大留学人员的利益,维护教育公平,我中心决定取消疫情期间的特殊认证规则。对于2023年春季学期(南半球秋季学期)及以后仍采用远程方式学习(包括新入学和继续学习的情况)所获国(境)外文凭证书,中心将不再提供认证服务。确有特殊原因且符合有关规定的,中心将做好个案处理。
特此公告。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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