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校学发〔2019〕22号)的规定,现在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解除处分,现将情况公示:
序号
| 姓名
| 班级
| 学号
| 处分类别
| 时间
|
1
| 周平钦
| 19级电气1班
| 2018106120238
| 警告处分
|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
在公示期限内,欢迎各位老师同学反应问题。公示期7天,即11月30日至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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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